长沙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怎么申请

有些企业因为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这个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呢?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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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7.5个工作日 

审批条件: 
(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指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申请材料: 
(一)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申请报告、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三)拟申报特殊工时的岗位说明书及组织架构图。 (四)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的以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形式提交相关意见);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度的,需提交申请岗位的职工签名意见。 (五)企业《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复印件。 (六)单位休息休假作息制度、工资制度(关于特殊工时制度需在其中体现)。 (七)采取其他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证明材料。 (八)申报特殊工时制职工考勤及对应工资发放表,监察举报争议仲裁情况。 (九)申请人填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材料交接单》、《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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